接连两天《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KTV从业者要联合起诉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到成都20家KTV达成一致计划对音集协提起诉讼,是什么让被管理单位联合起来向号称国内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发难的呢?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10月22日的一纸公告说起,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自己的官网上刊出《关于停止使用部分涉诉歌曲的公告》,要求协会内的KTV下架指定音乐电视作品,共计6000余首。 公告一出,并没有引起关注,直到十一月初音集协又对此次下架做出说明,经过媒体报道瞬间登上当日微博热搜,网民一片哗然,网民最关心的是究竟有多少歌曲下架,会不会自己喜欢唱的歌曲都没有了,然而音集协关于下架的公告给出的理由又好像让人无话可说,随后的一系列回应好像也是有理有据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业内人士似乎并不认同音集协的做法。 音集协15万曲库隐藏猫腻 遇到诉讼就甩锅 从公开资料中可以看到,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音像集体管理组织。2008年成立后,一个法律明文规定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却强调自己是国内唯一的音像制品管理组织,然后音集协全心全意的就做一件事:诉讼!然后向KTV经营者收取版权费,然而由此引发纷争却一拨接着一拨。央视新闻调查、朝闻天下、今日观察等栏目都做了相关报道,问题主要集中在音集协是否构成价格垄断、管理费是否过高、著作权人没有收到分成费用等。质疑者认为,音集协将版权保护当作一门生意经营,目的不是维护著作权人利益和保护版权,而是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笔者在梳理近期音集协的报道的时候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首先说曲库。音集协对外宣称曲库有15万首以上的歌曲,然而在音集协官网曲库中仅为93705条,这少掉的6万多首歌曲去哪了?难道音集协下架的不是6000首歌曲而是60000首歌曲?KTV资深从业者透漏根据音集协和KTV的合同内容,曲库是没有明确规定的,音集协的解释是曲库是动态的,所以无需签订到合同里面。简单的说就是KTV交了钱,因为曲库侵权等出了问题由音集协负责摆平,KTV只需要按时交钱,歌曲就随便用吧,音集协保KTV没事,有事让诉讼者找音集协,因为音集协是中国唯一的集体管理组织。
那交了钱就真的天下太平了嘛? 如果太平就不会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对此一位资深的KTV从业者是这样说的作为KTV经营者,我们多年都跟音集协签署许可合同,每年缴费就是为了能够踏实经营,本来是相信协会只要缴费就没后顾之忧,之前几年也是这样,缴费后有其他人来起诉我们,我们都是报给天合公司,由音集协派律师出庭去解决问题。但是最近听业内朋友抱怨,收到被其他权利人起诉的传票,按之前的惯例操作,却被告知从7月份左右音集协就不管这些诉讼了,给个所谓答辩的意见就要我们自己准备材料,自己出庭!这成了啥,签了合同交了钱现在有问题不管事了?尤其最近出了这删歌的公告,对场所简直是不管不顾了啊,合着这音集协也不能全管,合同里白纸黑字的反担保也说废就废,我们就想问问,这么多年交的钱现在说不管就不管了是个什么道理,它自己单方面的这种毁约肯定是不能成立的! 音集协强势要求下架6000首歌曲 KTV、消费者权益均受损失 源引音集协总干事周亚平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做出回应---周亚平解释说,依据《著作权集体条例》的相关规定,音集协只能代表自身会员及接受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称音著协)委托的授权作品向KTV经营者发放许可,非音集协或音著协管理的作品均不在许可范围内。而这次要求下架的歌曲MV中涉及的一些知名唱片公司如英皇娱乐、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等原本就并非音集协会员,此前的授权事宜都是委托相关代理公司和音集协方面办理的。 看起来似乎解释的无懈可击,推敲起来却让人哭笑不得,周亚平干事的一番话,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这些歌我们管不到了,所以KTV得下架这是何等的气魄,何等的霸权?但是笔者想说一句,不是你的你说的算嘛?本次公布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可既然不是音集协会员作品,音集协也就没有管理和追究的权利,又有什么理由要求KTV下架? KTV要联合起来起诉音集协看似无奈,但又势在必行,音集协作为一个民间非盈利性组织一直号称尊重版权,保护版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高举道义大旗的同时,却又打压著作权利人,无视市场经营者利益,KTV经营者的反弹恰恰反映出了音集协应该是服务者而非管理者,岂能越俎代庖、店大欺客,音集协这个国内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弊端,到底是掌舵人的膨胀自大还是垄断地位带来的目中无人。扩展阅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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